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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認定特定營業場所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1條之1第3項情節重大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11 年 06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毒防綜字第11130298000號
法規體系: 毒品防制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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