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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雄市門牌編釘及門牌證明書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11 月 0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5 年 04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民戶字第10501919300號令
法規體系: 民政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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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0年11月7日高雄市政府以高市府四維民戶字第1000122690號令訂定
中華民國105年4月21日高市府民戶字第10501919300號令修正第3.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