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雄市視覺障礙者使用導盲犬自治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8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四維社障福字第1000093931號 令
法規體系: 社會局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中華民國100年8月25日高雄市政府以高市府四維社障福字第1000093931號令制定高雄市視覺障礙者使用導盲犬自治條例並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