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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處理違反地政士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4 月 2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11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地籍字第11034195400號令
法規體系: 地政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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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0年4月28日高市府四維地權字第1000043071號令訂定
中華民國101年8月9日高市府地權字第10132182000號令修正名稱
中華民國110年11月12日高市府地籍字第11034195400號令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