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雄市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收支管理及運用自治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6 月 1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1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地發字第10871765800號令
法規體系: 地政局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中華民國101年6月14日高市府地發字第10170722600號令制定
中華民國109年1月8日高市府地發字第10871765800號令修正第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