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處理移置保管車輛應收帳款作業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10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高市交停管字第10135622000號 函
法規體系: 交通局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中華民國101年10月16日高市交停管字第10135622000號函訂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處理移置保管車輛應收帳款作業規定並自函頒下達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