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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雄市補發建築執照謄本及複印建築圖說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10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工建字第10238054600號 令
法規體系: 工務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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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2年10月31日高市府工建字第10238054600號令訂定高雄市補發建築執照謄本及複印建築圖說收費標準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