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雄市檢舉重大違反食品安全衛生案件獎勵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4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衛食字第10332983700號 令
法規體系: 衛生局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中華民國103年4月10日高市府衛食字第10332983700號令訂定高雄市檢舉重大違反食品安全衛生案件獎勵辦法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