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雄市愛河水域管理自治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9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觀維字第10331469600號 令
法規體系: 觀光局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中華民國103年9月4日高市府觀維字第10331469600號令制定高雄市愛河水域管理自治條例並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