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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作為宗教使用專案輔導合法化處理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12 月 2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4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民宗字第11130908400號函
法規體系: 民政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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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1年12月24日高市府民宗字第10133071600號函訂定
中華民國107年3月21日高市府民宗字第10730536500號函修正第5點
中華民國111年4月29日高市府民宗字第11130908400號函修正4、5、7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