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雄市國民中小學學生在校時間實施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1 月 1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8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高市教中字第10936539700號函
法規體系: 教育局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中華民國100年1月11日高市四維教中字第1000001794號函訂定
中華民國105年9月27日高市教中字第10535953000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109年8月25日高市教中字第10936539700號函修正第1點、第3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