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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處理民眾抗爭事件處理程序及聯繫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10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警保字第10437418100號 函
法規體系: 警察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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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10月22日高市府警保字第10437418100號函修正高雄市政府處理民眾抗爭事件處理程序及聯繫作業執行計畫名稱為高雄市政府處理民眾抗爭事件處理程序及聯繫作業要點並自104年10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