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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潛勢危險地區特殊病患撤離避險應變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12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衛醫字第10539673100號 函
法規體系: 衛生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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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12月21日高市府衛醫字第10539673100號函修正高雄市政府潛勢危險地區特殊病患撤離避險應變作業要點第2.3點並自函頒下達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