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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雄市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重新安置作業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03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高市教特字第10831456900號 函
法規體系: 教育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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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8年3月7日高市教特字第10831456900號函修正高雄市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重新安置作業原則並自函頒下達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