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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處理違反大眾捷運法第五十條及第五十條之一事件裁罰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06 月 1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3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交運監字第11233790400號令
法規體系: 交通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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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0年6月23日高市府四維交運監字第1000065659號令訂定
中華民國108年6月10日高市府交運監字第10837011400號令修正
中華民國112年3月22日高市府交運監字第11233790400號令修正第2點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