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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辦理改善市容環境查(通)報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09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民區字第10832041100號 函
法規體系: 民政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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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8年9月30日高市府民區字第10832041100號函修正高雄市政府辦理改善市容環境查(通)報作業要點並自函頒下達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