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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雄市歷史老屋保存再發展自治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都社字第10835202500號 令
法規體系: 都市發展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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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8年12月31日高市府都社字第10835202500號令制定高雄市歷史老屋保存再發展自治條例並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