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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雄市舉發重大違反消防法第十五條第一項及第二項案件獎勵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07 月 06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110 年 01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消危字第10933222400號令
法規體系: 消防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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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9年7月6日高市府消危字第10933222400號令訂定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一十年一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