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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文物典藏庫房與藏品災害搶救處理作業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112 年 07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客委綜字第11230338900號函
法規體系: 客家事務委員會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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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2年7月7日高市客委綜字第112303389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8條,自112年6月29日第11次會務會議通過後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