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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觀光局動物與標本處分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12 年 11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動觀字第11232082300號函
法規體系: 觀光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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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2年11月22日高市動觀字第11232082300號函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