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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5 月 28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101 年 11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環空字第10134514700號 令
法規體系: 環境保護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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