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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各機關學校會計檔案銷毀及缺損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5 月 0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1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主會管字第11130905300號函
法規體系: 主計處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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