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雄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教學及輔導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8 月 2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9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教特字第11337403400號令
法規體系: 教育局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中華民國100年8月22日高市府四維教特字第1000092316號令訂定
中華民國113年9月23日高市府教特字第11337403400號令修正名稱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