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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雄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教學及輔導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8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市府四維教特字第1000092316號 令
法規體系: 教育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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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0年8月22日高雄市政府以高市府四維教特字第1000092316號令訂定高雄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教學及輔導辦法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