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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各地政事務所受理通信申請案件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1 月 2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0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地政籍字第11233793100號函
法規體系: 地政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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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0年1月24日高市四維地政籍字第1000002306號函訂定
中華民國103年5月7日高市地政籍字第10331470000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104年5月11日高市地政籍字第10431322300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105年5月13日高市地政籍字第10531345800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112年10月12日高市地政籍字第11233793100號函修正